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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獎名單

依財政部規定, 中獎需繳納規定稅金, 請下載中獎通知書並依規定填寫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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依中華民國稅法規定,獎項總價值超過 NT$1,001 元(含),中獎人需按規定繳交相關資料;另中獎獎項價值超過 NT$20,001 元(含)者,中獎者需預先繳交10%中獎稅額,方可進行兌獎。目前獎項金額皆為參考市價,申報綜合所得金額依主辦單位實際購買金額做計算。

※財政部臺北國稅局實施「憑單無紙化」,自 2014 年起所得稅各式憑單符合一定情形者,憑單填發單位如期向國稅局辦理憑單申報後,原則上免寄發憑單給納稅義務人。中獎人需於 2018 年 5 月底前完成申報,中獎人若不願意配合,則視為自動棄權,不具中獎資格。